【湘潭日报】花季女孩离家出走 民警劝返护送上车
2024-03-05 08:53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潭日报 | 编辑:周冠成 |         

本报讯(记者 赵明)租客租期已到,可既不续租也不搬出,房东无奈报警。岳塘公安分局书院路派出所民警却因此当起了一名失意少女的“知心叔叔”。

过年期间,房东陆先生想心平气和地跟租客小雨聊聊,“房子1月底就到租期了,我看过年了,让她缓缓,没想到过年了她还是避而不见。”陆先生准备过年清理房屋再出租的计划被打乱,而租客小雨不接电话也不开门。一筹莫展的陆先生只能报警求助,试图通过民警劝劝小雨。

书院路派出所民辅警到现场后,苦口婆心地劝说才让小雨把门打开,但再询问其姓名及家人联系方式时,小雨沉默不言,只是不停地抽泣。

民警首先妥善安置小雨,让她先“静一静”,同时也着手调查她的身份信息,很快民警和她母亲取得了联系。原来16岁的小雨在几个月前和父母闹矛盾,一气之下从贵州老家出走,只身到湘潭投奔网友。可网友并未出来见她,无去处的她只能租房落脚,但几个月下来,她的钱财已基本花光,心高气傲的她抗拒和家人沟通,更不可能向家人求助,这才导致房东要求结算她避而不见。

找到问题的症结后,民警花了几个小时两头做工作,一方面劝小雨放下执念学会理解父母,另一方面要求小雨父母先行解决欠下的房租问题,并希望他们真诚与女儿沟通。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,小雨和父母的心结被打开,小雨答应回家,随后由民警帮其买好车票并送上车。“春运期间人多,我们担心她的安全,特地和列车长以及乘警说明了情况,拜托沿途照看好小雨,保证其平安回家。” 民警说。

民警表示,青春期的孩子心理较为敏感,容易产生逆反心理。作为家长,需要及时、正确的引导,教育时要注意方式方法,切忌因过激的方式而适得其反,一旦发生离家出走的情况,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。

责编:周冠成

来源:湘潭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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